“依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、依法规范征地拆迁工作、依法整顿道路交通秩序、依法整治城乡环境、依法规范企业用工、依法促进企业诚信经营、依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、依法规范企业纳税行为、依法强化公共设施管理。”是我市确定的2013-2014年法治长春建设十件实事。
一年来,在长春市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下,市公安局、市法院、市法制办、市人社局、市委宣传部、市工商局、市地税局、市市容环卫局、市信访局、市规划局、市国税局、市爱卫办、市质监局、市建委、市司法局共15个单位,结合本部门实际,紧紧围绕这十件大事扎实开展工作,为法治长春建设做出有益的贡献。
2月20日上午,市委政法委召集市公安局等15个职能单位,在总结2013年法治长春建设十件实事实施情况的同时,对2014年法治长春建设工作作出部署。
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姜晓东主持会议。